南阳市公证处是由原南阳市公证处和南阳市第二公证处合并成立,并经司法部备案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证权的司法证明机关。本处现有经国家注册登记的公证员15人,其中高级公证员3人,中级公证员5人,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8人,是南阳市实力最强的公证处,也是南阳市唯一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。
南阳市公证处位于市八一路西头(市司法局前楼),内设三个国内经济民事部、一个涉外部和办公室,其中国内经济民事二部、三部位于人民路183号。
近年来,本处紧密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、重点问题 , 努力为南阳经济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, 先后办理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公证业务,如评-平-南高速公路、南-邓高速公路、鸭电二期工程 、30 万吨乙醇招投标公证 、 先后为市委组织部、宣传部、政法委、市公安局等单位招录公务员进行现场监督公证,拆迁安置公证,环保执法公证等。
本处于1998年被省司法厅命名为“省级文明公证处”;1999 年被司法部定为“文明服务窗口示范单位”;2000年被南阳市委 、市政府授予“全市政法系统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 ”,被市直工委、市政府办公室命名为“市直文明单位”;2001年被省妇联命名为“维权示范岗”;2002年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市级文明单位”,被河南省司法厅命名为“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”。
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公证服务领域会越来越广 , 本处将把握公证发展的契机 ,充分发挥公证的“证明、服务、沟通、监督”职能,努力为我国公民 、法人及港澳台胞 、华侨 、 国际友人提供高效、一流的法律服务,为促进和保障南阳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南阳市公证处地址:南阳市八一路西头
法定代表人:周广轩
主要业务范围:
1、办理国内经济公证 : 包括购销 ,借贷,建筑工程承包 , 加工承揽,货物运输,仓储保管,企业承包、租赁、联营 、兼并、拍卖,招标投标,融资信贷,公司章程、会议决议,法人资格、资信,股票、债券发行或转让,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等。
2、办理国内民事公证:包括房屋互换、买卖、租赁、赠与、继承、拆迁安置,赔偿,婚前、婚后财产约定,家庭财产分割,遗嘱,遗赠抚养协议,收养或解除收养,合伙经营,委托书,声明书、担保书、赔偿、还款、有奖活动等。
3、办理涉外经济公证: 包括合资、合作经营合同,票据背书转让或拒付,国际货物买卖、运输,保险,国际工程承包,招标投标,不可抗力等;
4、办理涉外民事公证 : 包括出生、死亡、生存、国籍、学历、学位、经历、职称、亲属关系、居住地、婚姻状况、经济状况、未受刑事制裁和受刑事制裁、收养、寄养、监护及证书、资格等。
5、对债权文书办理强制执行许可证明;
6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,提存公证;
7、受聘担任公证事务顾问,解答法律咨询;
8、承办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复杂的经济、民事公证事项;
9、承办省、市政府指定办理的公证事项;
10、根据当事人申请和国际惯例,办理其他公证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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